深圳要債公司:連帶債務人的法律規定有哪些
發布時間:2024-09-21 瀏覽數:31
連帶債務人的法律規定有哪些
在我國,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發生的連帶債務有以下幾種:
(1)代理關系中的連帶責任。
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,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,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。
(2)共同侵權行為人的連帶責任。
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失的,應當承擔連帶責任。
(3)合伙債務。
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。
(4)保證中的連帶責任。
保證的方式有兩種:
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。
連帶保證是債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間屆滿時,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,又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七十八條
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,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。